【本文来自《我坚决反对酒店“24小时退房制”》评论区,标题为小编添加】

作者只是站在经营者的角度对酒店“24小时退房制”提出了诸多反对理由,如果站在消费者角度,当然是时间越长越好,这样就不用,时间不到,就匆匆忙忙的跑去退房,或者今天想去哪个地方再看看,又怕时间不够回不去,错过了退房时间,只好在出门前把行礼放在前台。

站在消费者角度,要说的话,能做到24小时退房,哪是再好不过了,1、实实在在的享受了1天的酒店服务,2、到了一个地方以后,再也不用着急忙慌地看几个地方就跑,错过了很多好的景点和时光,而留下的是终生的遗憾。3、旅行者的时间充足了,到了一个地方游玩的项目就会增加不少。以我为例,目前的12点退房,如果1个地方规划是住两晚的话,游玩的时间我就只能控制在1天半+3-4小时。而最后的这3-4小时便是借酒店前台的便利换来的。如果实行了24小时退房制,我就可以放心在外面玩到下午5点多以后,再回来办理退房手续。

还有一个不容忽视的是,假如我是当天晚上12点到的酒店,按照现行的规矩,到了次日中午12点,既便我只住了12个小时,对不起,你还是得退房走人,显然就极不合理。如果是24小时退房的话,哪多出来的这12小时,我就可以在一个地方游玩至少2-3个景点。

如果要说的话,实行了几十年的规矩,想在短时间改变,确实有一定的难度,那就在某些地方做一些灵活·的变通我觉得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,比如:能否将退房时间和入住时间挂钩,如果是头天下午6点入住的,便执行次日12日退房,如果是9点入住的,那就顺延到下午3点,如果是12点入住,那就顺延到下午6点,。也就是说入住客人占用酒店客房的时间都是18个小时。对所有人都是公平的。